根(gen)據《土(tu)壤污染防(fang)治法(fa)》、國(guo)家《土(tu)壤污染防(fang)治行(xing)動計劃》、《污染地塊(kuai)土(tu)壤環境管理(li)辦法(fa)(試行(xing))》(環境保護部令(ling)第(di)42號)等文件規定,鷹潭(tan)市土地儲(chu)備中心通過直(zhi)接委(wei)托(tuo)方(fang)(fang)式委(wei)托(tuo)江(jiang)西南大融匯環(huan)境技術有(you)限公司(第三方(fang)(fang)調(diao)查(cha)機構名稱)對(dui)信江(jiang)新區(qu)北區(qu)安(an)置房(東地塊(kuai))項(xiang)目(mu)地塊(kuai)開展第一階(jie)段土壤污染(ran)狀況調(diao)查(cha),編制調(diao)查(cha)報告,現將(jiang)有(you)關信息進行如下公開:
一、基本(ben)情況
1、項目名稱:信江新(xin)區北區安置(zhi)房(東地(di)塊)項目地(di)塊第一階(jie)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(cha)報告。
2、項目(mu)地址:信江新區香樟路以(yi)東、富(fu)水(shui)路以(yi)南、余(yu)信貴大(da)道以(yi)北(bei)區域,南側緊(jin)鄰余(yu)信貴大(da)道;西(xi)側緊(jin)鄰鷹(ying)潭市公安局交通警(jing)察支隊信江大(da)隊;北(bei)側為空地、工棚(peng),中心地理(li)坐(zuo)標為:經度117°2′38.343″,緯度28°16′48.886″。
3、項目(mu)情況:2022年動(dong)(dong)工之前,地(di)塊為村民宅基地(di)和農田(tian)。根據調(diao)查,本地(di)塊內未進(jin)行過任何生產工業(ye)企業(ye)活動(dong)(dong)。根據鷹潭市自然資源局在(zai)2021年(nian)7月12日將土(tu)地使用權拍(pai)賣給(gei)鷹潭市國有(you)控股集(ji)團有(you)限公司用于(yu)居民住宅用地。根(gen)據《鷹潭市信(xin)江新區北區控制性詳細(xi)規劃(hua)》可知,該地(di)塊規劃(hua)為(wei)二類居(ju)住(zhu)用地(di)。
二、調查(cha)方(fang)案(an)
本(ben)次調查范圍為信江新區北(bei)區安(an)置房(東(dong)地(di)塊)項(xiang)目地(di)塊,地(di)塊占地(di)面積(ji)為50779.47平方米(76.17畝)。
調查階段為第(di)一階段,主要采用收集(ji)資料、人員(yuan)訪談(tan)、現場(chang)踏勘、樣品檢測等手段對地塊進(jin)行調查分析(xi)。為了(le)更好地判斷地塊(kuai)的現狀情況(kuang),江西南大融匯環境技術有限公(gong)司(si)通過使用現(xian)場快速測(ce)定儀器XRF和PID進行(xing)快速測定現(xian)場表層土壤(rang),用以輔(fu)助判(pan)斷調查地塊狀況,在地塊內(nei)采集了3個土(tu)壤表層樣品,在地(di)塊外取一個土(tu)壤表層樣品作(zuo)為對照點,共(gong)4個土壤(rang)表層(ceng)樣(yang)品進(jin)行快速(su)測定。
三、調查結論
江西南大融(rong)匯環境(jing)技術有(you)限公司通(tong)過對地塊信息收集、地塊歷史情況調查(cha)、現場(chang)踏勘、現場(chang)土壤(rang)樣(yang)品采集、數(shu)據(ju)分析等(deng)工作,編制調查報告(gao),已于2022年(nian)9月25日通過(guo)專家評審并在11月16日通過專家(jia)復核。
初步調(diao)查總體結論:地塊內(nei)土(tu)壤監測因子均未超出《建設用(yong)地土(tu)壤污染風(feng)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DB36/1282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(xuan)值。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,第一階(jie)段調(diao)查可結束(shu),不需要進行第二階(jie)段調(diao)查。
綜合分析結果可知,在規(gui)劃用(yong)地的利用(yong)方(fang)式下,對人體健(jian)康的風險可以(yi)(yi)忽略,本(ben)次調查地塊不(bu)屬于(yu)污染地塊,可以(yi)(yi)進行后續開發(fa)利用(yong)。
聯系人:余(yu)長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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