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國(guo)規環評[2017]4號文件《建設(she)項目竣工環(huan)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(國環(huan)規環(huan)評〔2017〕4號(hao))的(de)有關條例(li),“海昏(旅(lv)游景觀)大道(dao)工程”項(xiang)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已于2023年6月8日完成專家組(zu)驗收會(hui)議(yi),形成了環保驗收意見,現(xian)該《辦(ban)法》要求,向全社會(hui)公示《海(hai)昏(旅游景觀)大道工(gong)程(cheng)項目竣工(gong)環境保護驗收調查(cha)表》及《海(hai)昏(旅游景觀)大道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(yi)見》,公示期為20個工(gong)作日(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8日)。公(gong)示期內,若對所公(gong)示內容有異議,任何(he)單位和個(ge)人(ren)均可向公(gong)示單位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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